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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税局公告:利得税表提交期限延至9月15日

香港税务局昨天上午发布了一则公告:关于2019/20年度报税表的最新安排。公告决定2019/20年度利得税税表的最后限期由原来的2020年8月17日延期至9月15日。

延期公告的发布,大家就有更加充足的准备时间了。从4月开始,相信大多数公司都已经陆陆续续的收到税局下发的利得税表了。收到利得税表后,公司是需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,如实向税务局申报,完成审计报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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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税的模式

在香港,处理报税大约有三种情况:

1、零报税——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;

2、做账后直接报税——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;

3、做账、核数后才能报税——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。

如何判断是否可以零报税

在香港,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,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、核数才能报税。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:

1、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;

2、政府海关、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;

3、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;

4、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;

5、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,商标设计等资料;

6、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,租赁费等款项;

7、委托在香港代销;

8、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。

申报公司做账前的准备资料

1、做账前的准备

①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账务资料;

②票据的分类和整理:把销售发票、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、整理、摆放。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;

③承认的票据:与中国内地相比,香港政府承认所有公司签章的发票(可自制)、收据以及便条。

2、做账需要提交的资料

①银行月结单及水单;

②销售票据:发票、合同;

③成本票据:发票、合同;

④费用票据:工资、租金(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)、运费等;

⑤其它相关文件:章程正本两份、周年申报表、所有公司变更资料(若有)、固定资产票据、投资相关文件、做账次年度的头3-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。

3、如何把票据移交给我们

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月、季度或半年度提供一次账务资料,前提是要确保做账、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。

有很多公司会以为,没收到报税表就不用报税了。其实并不是,报税期不是以收到利得税表为准的,香港税务局向来提倡公司主动、准时、诚信报税,税务局之所以要这样下发利得税表,只是出于友情提醒,所以大家记得自觉报税哦!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港丰财税顾问。